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教师186人,其中肃州区29人,金塔县40人,玉门市52人,敦煌市25人,阿克塞2人。市直院校34人,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4人。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西北师大酒泉专场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23日至24日,西北师范大学酒泉专场校园招聘会现场。
三、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8—2020届(市直高中学校为2019—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升本、独立院校及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之旅游与烹饪学院岗位除外。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酒泉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阿克塞县、市直中小学(含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酒泉职业技术学院7个招聘工作组。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县(市、区)、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市直院校招聘计划、招聘岗位;确定招聘范围、招聘条件、招聘程序、面试规则、公告发布等工作。各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面试测评、录取、签约等环节的工作。
公告发布: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iuquan.gov.cn/;教育局网站:http://jyj.jiuquan.gov.cn/。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组负责组织。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发展中心。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6:00。
1.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可填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2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20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笔试成绩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2019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因参加工作后辞职造成就业报到证无法提供的,须提原单位供辞职辞退文件及个人关于劳资纠纷责任承诺书;因个人原因造成就业报到证遗失并超过补办期限无法补办的,需提供市州级官方报纸刊登的“挂失信息”及个人关于劳资纠纷责任承诺书;因毕业生个人无法提供就业报到证,本人档案里又没有存根联的,不论考试成绩高低,均不列入招聘范围)、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8、2019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核查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面试。本次招聘面试环节采取成绩核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成绩核查。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组负责进行。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与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课成绩出现补考或其他专业课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补考的,不论补考成绩是否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参加各类比赛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学业课程补考的,以补考成绩为准,同时提供参加补考的证明材料。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面试在市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各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人员报考不同性质岗位的,按岗位需求参加不同学科组的面试,成绩分开认定。面试考官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
面试主考官、考官及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工作组进行聘任,每组考官7人,工作人员2人。抽调考官要充分考虑与拟招聘学科相适应,可设综合组,也可按学科分大类设组,但每组考官必须达到7人。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参加阿克塞县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各单位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三)录取。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录岗位、依据考生第一志愿报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录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则递补。签约录取中主动放弃的考生,须签字确认。按第一志愿录取后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参加该岗位面试成绩补录,但要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四)签约。各招聘工作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市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报考县(市、区)岗位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考市直中小校、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各院校实施。考察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以及签约以后在以上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终止就业协议。
(六)报备。招聘报名结束,市人社局现场收取报名花名册,其他招聘形成的材料,县(市、区)的由当地教育局保管,市直院校的由市教育局保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的就业协议和收取的就业报到证,于校园招聘会结束30天内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20年7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报名时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参与招聘的考生,未提交教师资格证的一并终止拟聘用协议。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15700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12061
肃州区教育局13893708816
金塔县教育局15293733576
玉门市教育局18093781528
敦煌市教育局13830706318
阿克塞县教育局13809370589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1389374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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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西北师大酒泉专场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2019年酒泉市各县事业单位西北师大酒泉专场校园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