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一)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名
巴东县非税收入管理局1名;
巴东县财政监督局2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巴东县2019年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一)》”
(二)其他县直事业单位29名
巴东县科技馆1名;
巴东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心1名;
巴东县大数据运营中心2名;
巴东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名;
巴东县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名;
巴东县统计信息中心1名;
巴东县水政执法大队3名;
巴东县渔政监督管理站1名;
巴东县畜牧技术推广站1名;
巴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巴东县青年创业和志愿行动指导中心1名;
巴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名;
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12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巴东县2019年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二)》,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二)》”)
三、选调范围
(一)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范围
县内外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根据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2015年及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不纳入考试选调范围。
(二)其他县直事业单位选调范围
县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巴东县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乡镇财政所分流人员,县外此类人员不得报考),具体见《岗位计划表(二)》。
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县内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只能报考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相关岗位。
四、选调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21日在长江巴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县外考生电子邮箱投递简历、县内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电子邮箱报名。县外报名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县外人员报考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者邮箱告知考生初审结果。
报名邮箱:bdrsj511@163.com,联系人:向广贤,联系电话:0718-4333315
邮件接收时间:自公开考试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7:30止。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判断是否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
县内报名考生携带填写完整的《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县内人员报考用)》(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置在巴东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并盖章,县外报考者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同意并盖章。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选调考试由巴东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写出报告,经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但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1.笔试内容
报考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岗位的,其笔试内容为国家、省、州关于医保审核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准考证领取
2019年12月20日下午2:30--5:30到巴东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长江巴东网查询。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考察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并签名。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并进一步核实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经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与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按照新的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写出相关承诺书。
(七)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先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本岗位内无递补人员,则对报考巴东县医疗保障局派驻乡镇医疗保障服务站所有落选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八)建立商调机制
参加本次选调考试落选的县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若有意愿回巴东工作的,可根据考生的专业特长和各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采取商调的方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联系方式
巴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8--43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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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巴东县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一).xls
2019年巴东县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二).xls
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外考生报名用).xls
巴东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内考生报名用).xls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