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水保科研所2020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不超过34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博士、硕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应于2019年11月26日-12月16日间登录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http://www.cwrpi.com)网站下载并填写《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姓名-登记表)及《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姓名-汇总表)发送至594141245@qq.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水保科研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http://www.cwrpi.com)网站等网站对外正式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在水保科研所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公告。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博士学历人员报名硕士及以上岗位的均需参加笔试),如少于5人,均参加面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博士岗位通过初审应聘者与拟招聘人数小于8:1时,直接进行面试;通过初审应聘者与拟招聘人数大于等于8:1时,增加其他综合测试环节初选后再进行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人均不超过30分钟。
3、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不同比例合计而成,满分为100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4、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2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另行发布的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保科研所的统一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水保科研所组成考核组到被考核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水保科研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委信息网(http://10.6.83.46)、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http://www.cwrpi.com)网站等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六)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保科研所承担。
六、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水保科研所综合处
电话:027-84450115
邮箱:594141245@qq.com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网址:http://www.cwrpi.com
七、监督举报
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919
水保科研所监督电话:027-84450112
本招聘公告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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