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12月6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板芙镇政府大院5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0760-86501285(邓小姐)
(二)报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就业生推荐表,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党费证或支部证明。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1日(即2019年12月4日)。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2、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4、笔试不指定用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50分(含50分)。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板芙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bfz/)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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