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
财政金融、法律、工程建设、医卫、电子信息等优秀人才共22名。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靖州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和专业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相关专业或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条件: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医卫人才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者填写《靖州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发送到靖州县组织部邮箱536049@qq.com。网上报名的人员须于面试前一天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面试前一天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靖州县委组织部(12月8日在湖南师大接受现场咨询和报名)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可展示,适当加分,电子信息类加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考核。
3.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办理聘用合同后,在靖州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政策待遇
1.政治待遇。工作满四年后(含试用期一年),表现优秀者可在事业单位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优秀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可直接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或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领衔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建设,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使用,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整到党政机关工作。
2.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工作住房免租金待遇,保证引进人才居住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携家属的60平米左右),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服务不满5年离开靖州的,需退还已经享受的生活补贴。
4.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安排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由县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发布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靖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825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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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