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2月18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2.现场确认:已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A座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接待室。交通路线:公共汽车K01、024、030、216、033、038、快速公交B10等至“利和广场”站步行259米到达。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89730;(2)投诉电话: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60-88319907。
3.准考证打印: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按时在规定地点确认。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系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④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⑤岗位要求、符合加分要求和优先录取政策等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如考生中有退役军人,则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中没有退役军人,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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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