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开除处分的;
(三)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须知
(一)请应聘者下载填写附件2《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职位申请表》(注:在电子申请表中插入一张近期免冠彩照,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并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457393715@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联系人:麦小姐,电话:0760-89893732。
(二)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四)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
(五)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及考试。考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收到电话通知的视同初审未通过。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实施,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以考察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其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火炬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