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岗位职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二)热爱农村财务工作,具有财经或会计类大专以上学历且相关会计工作经历1年以上,或任村会计3年以上,或取得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书,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违反财经纪律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启东市人事人才网、港城吕四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吕四港镇政府五楼522室报名,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须真实有效,由镇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后果自负。由招聘领导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笔试(占4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及财经业务知识。按1:2比例开考,不足的按实核减。
(四)面试(占60%)
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对象的基本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倍的,按实核减。
(五)组织体检、考察
1.组织体检。按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2.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初步人选。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由镇招聘工作组确定是否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提交讨论
经体检考察后,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招录人员。
(七)公示
对拟招录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监督
本次招录由吕四港镇纪委全程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半年。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如原为在职在编村干部的,一般情况下,可保留村干部身份至法定退休年龄)。工资参照全镇村会计平均核定报酬。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聘期制(现任村干部聘用的直接聘任),试用期间工资按70%计算,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现场报名地点:吕四港镇政府五楼522室。
(三)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农村财务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相应原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需标明参加工作起止时间);
5.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录工作由吕四港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吕四港镇农村工作局负责实施,吕四港镇纪委监督把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四港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513—68261822
监督举报电话:0513—68261823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