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泰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各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泰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到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岗位没有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泰兴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时,如出现考生成绩在切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3.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招聘岗位,采用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由评委现场公布;模拟上课内容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幼教岗位考生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12月1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12月17日18: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12月18日18: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12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00-12月21日12:00;
6.应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19年12月23日09:00-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20年1月6日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27日-28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1)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泰兴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泰州市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参加公开选岗。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
1.选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已怀孕的体检人员,在按规定申请暂缓检查以外的体检项目均合格的前提下先参加选岗,待其分娩后须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4年12月1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6年12月1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首聘期内(含试用期)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在选岗前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在本次招聘聘用结束前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空缺岗位的选岗。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和递补人员选岗按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选岗后,因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关于学历问题。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2.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关于报考资格问题。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所有人员在报名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考生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一、本简章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2(泰兴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57937181
举报电话: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7728181
信息发布指定网址: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点击http://taixing.taizhou.gov.cn/col/col56604/index.html
泰兴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