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岗位和数量
东阿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选聘岗位和数量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之后出生);
(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未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档案审核有问题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8日-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17房间
(三)报名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要求: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1、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证明;
6、参加工作的原始编制和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笔试加考察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达不到1:1的选聘岗位,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应聘人员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选聘单位报到。
在选聘过程中,因各种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应聘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35-3289217(东阿县委组织部)
0635-3289052(东阿县委编办)
0635-3289054(东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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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