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省商务厅管理,教学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的检查和指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25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7日至12月9日9:00-12:00,14:30-16:30。
3.报名地点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太原市小店区龙堡街14号)行知楼学院人事处。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两份,《登记表》可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在校证明、在校成绩合格证明。同时须在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取得学位证书,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核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报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
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十二月中下旬,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委托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资格审查合格盖章的《登记表》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全程监控。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商务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委托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诸多方面。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需在被告知结论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商务厅和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省商务厅、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51—5691377
监督电话:0351—4083076、0351—569138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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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