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19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19年度考直接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方式一、将报名材料快递至绵阳市机关幼儿园(收件人:四川省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5882821507)
注:报名材料以绵阳市机关幼儿园接收快递时间为准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到759554955@qq.com。
截止时间12月20日下午5:00,以收到时间为准。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我园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8点40分
报到地点: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点00分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点30分
考核地点:绵阳市机关幼儿园行政综合楼(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9号)
(二)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如专业技能考核参考不足1:3,则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内容:自弹自唱、舞蹈(民族舞)、命题绘画、试讲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命题绘画和说课现场抽题,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抽题进行回答。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
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幼儿教师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视为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综合考察
我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送交招聘单位: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8181780230(刘老师)15882821507(梁老师)
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21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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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机关幼儿园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