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20名,其中: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8名,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5名,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3名,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3)非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杭州市户籍是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原区卫生局、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2020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各项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15日至2001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我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15日至2001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0年4月2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报考直属医院、院区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学历。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5)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5日-2020年1月5日。有意者请填写《2020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并同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稿一并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应聘人员名单报送至区卫健局备案,并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谈。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6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工作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并且所有考生面试分均低于75分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考核。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面谈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生效)。
5.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和报到。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萧山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凭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正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岗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四、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71-826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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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