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7名(具体特招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其他要求;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特招要求的。
五、特招程序
本次特招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填写完整的《2019年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3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桐柏县人才交流中心(桐柏县市民之家一楼人事人才窗口)。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对在桐柏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及桐柏县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特招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特招资格。
3、笔试
笔试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特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按总成绩依次确定岗位,同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6年内不得流动,享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有关待遇。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需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再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7、结果备案。县卫健委对此次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盖章后于12月底前上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健委备案。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特招工作的组织实施。
2、有关要求。为维护此项工作的公正性,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每一环节,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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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