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分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余姚市世南西路108号,咨询电话:62712066(联系人:严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5人直接面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4.总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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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