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9年临沧市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4名,其中:临翔区2名、云县3名、凤庆县5名、耿马县5名、双江县6名、镇康县6名、沧源县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5.中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1日),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鼓励医疗机构退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2019年12月15日至19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报考岗位县(区)卫生健康局指定邮箱。
临翔区邮箱:348094295@qq.com
云县邮箱:1171267037@qq.com
凤庆县邮箱:864915174@qq.com
镇康县邮箱:zkwsjmj@163.com
耿马县邮箱:wsjzyf@126.com
双江县邮箱:513220655@qq.com
沧源县邮箱:864915174@qq.com
2.现场报名:考生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县(区)卫生健康局指定报名点。
临翔区联系人电话:15308836541
云县联系人电话:0883-8898290
凤庆县联系人电话:13988347140
镇康县联系人电话:15808697537
耿马县联系人电话:0883-6122405
双江县联系人电话:0883-7625452
沧源县联系人电话:0883-7121159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一式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2019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提交成绩单)、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5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证明(证明需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县区级卫生健康局逐级盖章)。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后续环节,复审时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四)考察聘用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成,考察要点:应聘人员临床实践能力以及适应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情况。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考生只能报1个岗位。如出现个别岗位无人应聘的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各县区报名人员进行调剂。
(五)体检
由各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完成。
(八)岗位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省级要求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全科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
四、相关政策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根据乡镇卫生院全科特岗医生的岗位需求和名额分配,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的全科特岗医生,可固定派驻在乡镇卫生院,也可在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间轮换派驻。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预防保健、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三)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逐步实现同岗同薪。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人/年,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县(区)级财政给予积极支持。
(四)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执行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政策。
(五)服务期满安置
服务期满后,不执行“直接聘用或定向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办法。鼓励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鼓励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社会公开招聘。
点击下载>>>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