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与东盟各国和其它国家及有关地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事务、中国-东盟相关会议论坛服务工作;承担与东盟国家开展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事务;承担援外医疗队选派、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跟进,以及出国(境)事务代理、出国(境)培训组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请示附件3)。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请示附件3);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见请示附件3);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办公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7楼705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免费,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复印件1式2份)。
(3)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现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1份)。
(4)4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准考证用)。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3日。我中心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指导下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6日前公布。
报名笔试成功的人员到我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会计岗、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2、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4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预计将于2月12日前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统一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会计岗、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2、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4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1、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3、对外交流合作业务岗5报考人员按照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2)发布面试公告:2019年2月26日前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gxzf.gov.cn)公开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核。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直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考核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导我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体检于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我中心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771-2803273或对外交流合作中心0771-2822131。
招聘人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黎老师0771-2637819、梁老师0771-28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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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