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我街合同制队伍建设,经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一)招聘人数:6名,分别为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环卫站管理员1名;环卫站水电技术工1名;消毒站消毒员1名;河堤保洁员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辖区派出所负责政审工作并加盖公章;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
3.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环卫站管理员、环卫站水电技术工、消毒站消毒员、河堤保洁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广州市户口或广州市居住证的居民,最好就近居住在荔湾区芳村片区;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身体健康,女性身高1.55米以上,35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45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6.工作需要上夜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3室,咨询电话及人员:李浓生 8149603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丽敏 81496046。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东沙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5. 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面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四、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五、考察面谈
1.组织形式: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面谈、互动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
面试、考察按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考察成绩的30%计算。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中,综合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确定聘用人选
1.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后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经费6.8万元/人/年,环卫站管理员、环卫站水电技术工、消毒站消毒员、河堤保洁员人员经费6万元/人/年(以上岗位经费均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
(二)社保津贴。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各7%)。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32;监督电话:81496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