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现场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邮件报名的考生将简历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凡报名邮件48小时内回复。
2.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岗位列表”(附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核
博士研究生考核采取面试考核形式,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职业素养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考官根据考生问题回答情况进行书面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按岗位代码由高到低排序,在计划名额内确定考核通过人员。
纪委全程监督考核过程,考核现场全程摄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复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安排报省人社厅备案),均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统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并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批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备案及聘用。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备案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对2019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学校官网:http://www.lzit.edu.cn/
报名邮箱:lzit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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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公开考核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暂未发布)
兰州工业学院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