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用、公平录用。
二、招用计划
此次招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36人,其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3人,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5人,县政数局8人。具体招用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2月24日--2001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2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招用报名、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现场方式进行。
时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00
地点: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考生按照招用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信息相一致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毕业证、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五、招用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12月28日9:00-10: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通用知识考查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等。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月4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总成绩分数排名,确定人选,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与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军人;师范类或综合类院校中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招用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对拟招用人选在吉林人才网、辉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不符合招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招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解除劳动关系。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后给予缴纳五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薪酬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上一年度吉林省最低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二)管理办法
人员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考核。同时结合综合服务工作人员的每月办件量、服务质量、日常考核结果等进行年终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工作工资动态管理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因素。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用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uinanxian.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实施方案由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电话:0435-82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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