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限女性,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
(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及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三年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性岗位1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4日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9楼904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资格审查与面试: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核:按德、能、勤、纪、廉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表现好的优先。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公示无异议者,递城区人社局审核报城区审批,妇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电话:582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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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