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见习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及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时限
原则上见习期为一年,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结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法律、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四、岗位设置
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局机关、利辛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利辛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利辛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利辛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利辛县文化馆、利辛县图书馆、利辛县博物馆(文物所)见习岗共20名,根据专业特长及主观意愿选择岗位。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1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2份,至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ahlxlyj@163.com,并电话联系确认。
(二)聘用
根据简历情况及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面试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按有关见习岗位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见习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见习补贴按照县人社部门标准发放,见习期间与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工作福利待遇,另单位将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三)见习期间可享受自习研修、图书借阅、免费文艺培训、体育健身活动等本局优势条件,同时有机会参与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博物展览等活动的组织、举办。独具特色的工作学习环境、多样化的见习挑战期待您的加入。
本公告由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可咨询:汝雪枫 8820811 18056751261
陈国倩 8820820 17719351283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