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行政管理科室工作需求,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文字处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有各岗位对应专业相适应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
自2018年 7月17日上午8:00至2018年 7月 25日下午5:30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星期日休息),逾期不予报名。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至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558-8696921。
3.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4.招聘采取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5.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待遇:
历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为三个月,历届毕业生无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7.其他:
录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个人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责任自负。
太和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