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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9-12-29 20:21:14 点击: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商务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主管、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以培养商务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占地近600亩,背倚缙云神秀,远眺歌乐美景,邻接成渝高速复线交汇处,交通便捷,区域优势明显。校园温馨和谐、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闻名遐迩的教书育人理想场所。

    学校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和重庆市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要求开展专业建设,形成了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电商物流、餐饮旅游、出版传媒、信息技术等六大专业群,开设大数据技术与运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互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工程造价、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印刷媒体技术等37个专业,其中市级骨干专业6个,2019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近12000人,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目前,学校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正朝着建成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校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公开招聘20名,考核招聘10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是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教授(正高级)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聘用后须自愿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最低服务6年以上。

    8.符合《岗位一览表》列出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现场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未满36岁)。考核招聘应聘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教授(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8周岁;副教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达到我校2019年评聘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7,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学校按招聘岗位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12月28日(周六)至12月31日(周二)(9:00-12:00,14:30-17:00),地点为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周二)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邮箱cqswxyzp@126.com,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23-61691029,韩老师。

    2.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请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④单位同意(诚信)报考证明(盖单位鲜章);

    ⑤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提供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相应职称、职业资格、外语等级,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请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①《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③本人详尽简历。

    以上电子材料务必在12月31日(周二)17:00报名结束前通过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组织人事处邮箱cqswxyzp@126.com。公开招聘报名邮件以“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考核招聘报名邮件以“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3.特别提醒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所有上交材料概不退还。

    公开招聘各岗位按照1:2的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按1:1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学校将及时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各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三)考试考核方式

    1. 公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事项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题型为主客观题相结合,考试内容涵盖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常识、时事、教育心理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管理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实行“四舍五入”)。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为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核领导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方式。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之前考生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具体安排以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2.考核招聘岗位

    (1)专业科目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时间3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招聘总成绩=专业科目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公开招聘面试成绩、考核招聘专业科目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的优先顺序、面试成绩、学历(学位)、职称高低、职业技能等级高低等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考生各科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教育行业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人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国家、重庆市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核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牵头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合格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均可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查询。对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学校综合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其他岗位招聘要求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提出拟聘用意见,提交党委会研究同意,报市商务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转正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我院连续服务6年以上。若约定服务期未满申请离开学校(含辞职、解聘、调离等),依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双方协商签订的引进协议履行违约责任,解除人事关系,同时执行学校人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网”(http://www.cqswxy.cn/zzb/)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学校授权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

    附件:1-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1-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

    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同意(诚信)报考事项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5下载.zip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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