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大专学历人员26周岁以下(1993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人员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在职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26日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卫健委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0年1月6日9:00-1月12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承诺书”,填写《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其中紧缺和特殊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岗位代码分别是201、202、203、204、205、207、208、209、210、211、2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被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于报名后可随时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13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笔试考试费用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共计90元)和要求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1月15日12:00--14: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月17日9:00起从蒙城考试人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招聘工作各环节均需用到)。
(4)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卫健委三楼人事股(蒙城县城西三里胡保健院后楼,电话:7622434)申办减免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签字笔等。
(2)主要内容: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健委网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县卫健委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7.体检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9.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健委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毕业证之后签订),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同岗位人员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558--7622434(县卫健委)
2、监督举报:0558--7623671(县纪委监委)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629509(县二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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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蒙城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