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岗位设置数量条件一览表附后)。招聘计划等信息将在中国谯城网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谯城网上发布(www.bzqc.gov.cn)。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州后街19号)门诊楼4楼人事科。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6个月以上二级医院工作证明和工资表或参加社保缴费凭证。
填写《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
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8至11月29日到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州后街19号)门诊楼4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测试。笔试成绩将在中国谯城区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按收费标准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面试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亦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最终成绩将在中国谯城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谯城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聘人员实行社会化用人制度,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其中符合医疗卫生周转池条件的聘用人员,经审核通过可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反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16005(区人社局)
0558—5010686(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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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2.2019年度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