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不同专业发展需求,渴求招聘有意愿与太原市中心医院共谋发展的有识之士,参加共建。经过市卫健委批准,拟招聘护理人员70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护理人员70人。
三、招聘条件:
1、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护理学专业,有护士资格证。
3、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
四、待遇:参照医院聘用制员工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附件《太原市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现场审核需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应聘人员需打印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的《太原市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及执业证书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9:00-14:00。
八、报名及现场审核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小店区汾东商务区贾家寨村西)。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3、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者医院可根据相关规定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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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心医院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