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②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③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履职尽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④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
⑤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专业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所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身份证等相关报名资料。经初选合格者,接通知参加考试,从高到低依次录用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愿到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的有志者,请于1月12日下午5:00前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及报名表发到邮箱(646717497@qq.com),邮件名称必须以“报考岗位+毕业学校+姓名”命名。
(二)初选与考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经初选合格者,由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驾驶员岗位不进行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结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人选将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录用
经以上程序合格的人员,由中心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录用,综合科负责安排签订试用期劳务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
五、聘用待遇
1、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2、试用期满,待遇参照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标准(含按要求缴纳的“五险”和公积金)。
联系电话:0731-84529387、15211156090(胡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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