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参与山东省气象局依法行政、改革和相关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经济合同、战略合作协议、政府采购、重大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投资合同等的论证、起草、修改,并承担法律审查工作;
(三)参与人事劳动争议等重大内部事项及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参与起草或修改劳动合同;
(四)参与山东省气象局作出的重要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民商事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参与信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对涉及气象部门的社会敏感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参与涉法事项的谈判、调解;
(六)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气象局的合法权益;
(七)接受邀请,列席或参加山东省气象局及其内设机构有关会议和活动;
(八)协助山东省气象局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
(九)承担山东省气象局法律顾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律师应具有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应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5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经历及经验;
(四)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的资质证书,包括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3)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
(4)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律师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应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律师本人的执业证明,包括律师执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得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3)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4)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二)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和初选。山东省气象局成立招聘委员会,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3家律师事务所进入面试。
2.面试。招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对参加面试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面试、综合评定,提出1家拟聘任律师事务所名单。
(三)聘任
对决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山东省气象局将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将明确服务我局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及相关权利义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8日起至1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有意愿报名者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本公告所列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1月20日前寄或送至山东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山东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减灾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1603562,邮编:250031。邮寄材料不予退回。电子版请送至112230210@QQ.com。
山东省气象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