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用人员须在村(居)全日制工作,根据街道和村(居)党组织安排,协助做好本村(居)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村(居)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村(居)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常住户口。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存在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个人报名
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招考信息栏)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3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7:30。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可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网上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须在2019年12月24日17:30前补充完善并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务必于2019年12月26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周日)上午9:00,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各选聘岗位入围面试范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根据情况适当缩减选聘计划。入围面试人员,经审核后在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到报名网站打印)。
2.诚信承诺书(到报名网站打印并签字)。
3.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等造成人员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所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党员优先,优先条件相同或优先后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四)联审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联审和体检人选,体检由各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联审、体检等问题造成空缺的职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联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录用分配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一般回户籍所在村(居)或就近其他村(居)任职,具体情况由各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与户籍所在村(居)现任“两委”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等近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录用分配完成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聘用的在职人员,应在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办法及报酬
“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纳入全区“村(居)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助理,非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也可担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具体由各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作出安排。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按程序发展为党员、选拔进入“两委”班子;日常表现不尽职或考核不合格的,适时解除劳动合同。
报酬标准每人每月4600元(包括基本报酬、绩效奖励及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合同期内进入“两委”班子的,解除劳动合同,报酬标准就高执行;合同期内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进入“两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街道党工委根据日常表现、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进行续签。
六、其他事项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和任职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责任。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8152401,88150703。
附件:历下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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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