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懂得文秘文印基础知识,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细致;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亲和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84年1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在读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10日
上午9:00-下午17: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2.报名地点: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A区)4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自制简历一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
(二)资格审查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
本次招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须的电脑操作能力、业务素质、沟通能力等工作技能。面试考核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自行选择“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并在体检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提交体检报告,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劳动法》与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800元/月,并按规定购买社保。
(三)聘用人员由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并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作风等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8-88265163)
咨询电话:028-882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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