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从事防治艾滋病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爱心、不歧视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户籍不限。
(三)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医学类、文秘类、管理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须持有失业证一年以上),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资料信息务必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7日(工作日的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2号(怒江州卫生健康委防治艾滋病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6-3622109
邮箱:njwsfab@163.com
(二)考察考核
由州卫生健康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合格后进行岗前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州卫生健康委招聘的合同制技术人员工资由州卫生健康委发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月工资36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社会保险(五险)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
(一)所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聘期为两年,聘用期间出差、下乡按照怒江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报销。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聘用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所聘用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所聘用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