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者应具备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具备相应岗位类别及任职资格的请勿报考。
4.有满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近2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审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需具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园二楼,联系方式:0813-3228573),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岗位调减。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20年1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
四、面试
(一)发放面试通知书。由选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于2月中旬。
(三)面试组织实施。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由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即选调)人选,及时报区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主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聘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胡晓莉,联系电话:0813—3228563)
大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赖姝谕,联系电话:0813—2205650)
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毕媛萍,联系电话:0813—5801376)
(二)监督电话
中共大安区纪委监委0813-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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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