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情况及人数
检验专业1人、护理专业3人,口腔医学技术专业1人。具体岗位如下:
(一)检验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毕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持有检验(士)及以上证书。
(二)护理专业:护理专业毕业。护师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成人高等教育),28周岁及以下,持有护理初级(师)及以上证书;护士1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5周岁及以下,持有护理初级(士)及以上证书。
(三)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持有口腔医学技术(士)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相关专业要求详见:各岗位情况表;
(四)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花园镇卫生院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花园镇西街84号)
4.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必须亲自到办公室交纸质简历,不接受网络报名及代交简历,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需携带本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通知
考核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花园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电话:028-8796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