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
4.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熟练掌握通用财务软件的使用。
5.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月9日)。
(二)资格条件
具有财会金融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会计、税务等相关从业经历。具有会计、审计、财政税务等专业中级或初级职称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限制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然后将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近期大一寸证件照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交明细扫描后发送到gzhpwx@163.com报名。
联系人:谭兵华
联系电话:020—82391557
3.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报考人现场审核资料。现场审核资料的预计时间为2天,符合初审条件的报考人携带资料原件到广州市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5室进行资料核实(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通过资料审核的现场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
(二)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同时考察与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百分制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通过。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的考生,以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根据职位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名单。若出现同分的,根据考生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须由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后签名,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收件时备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体检
按资格复审后的入围成绩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通知其本人到广州市内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不适合聘用的,按顺序相应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相关细则进行,由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统一安排,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暂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因政策原因未能续签合同的除外)。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埔人社﹝2018﹞65号)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聘用的,按入围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成绩半年有效。如半年内录用人员提出辞职的,可按入围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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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