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0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中共党员优先。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纪检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待遇为3500元/月(含社保),四大法定节日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纪检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博罗县监察委大楼(博惠路5号原县质监局大楼,中国银行博罗支行旁)202县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52-6206232。
4、需提供资料:
(1)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纪委监委纪检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实务操作)。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题目重点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实务操作重点测试驾驶操作。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县纪委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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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罗县纪委博罗县监察委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