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
3.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0楼1007室。联系电话:64810302。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汽车驾驶证(C1及以上)、从事驾驶员工作年限的证明及2张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分场地考和路考。场地考、路考满分各为100分,按各占50%折算后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场地考或路考低于80分者均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淳安县编外用工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1年1月31日前,本岗位如有人员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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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