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受理仲裁案件,送达仲裁法律文书,做好开庭准备;担任庭审记录;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等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结合实践开展仲裁研究;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应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
1.应聘人员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2.用工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条件
1、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法律专业或有仲裁工作经验优者先;
2、热爱仲裁工作,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软件,持有速录证者优先;
3、组织管理、沟通协调、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的健康条件和标准;
5、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四、报名
拟报名人员,于2020年2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留复印件)、1寸彩照2张及有关资料,到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并填写登记表(疫情防控期间,请先电话联系)。
五、聘用
经市司法局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28-26110018,13982956992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149号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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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