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名,考核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要求详见《乐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18日(不含当日)至2001年12月18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一级乙等及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1: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并于2019年12月17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QQ邮箱414619328@163.com。
报名方式2:考生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乐至县广播电视台(二楼)办公室(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10号)现场报名。办公室电话:028-23330299联系人:王海燕15082103020
资格审查:所有报名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乐至县广播电视台(二楼)小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乐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贴上照片);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就读院校出具的拟毕业时间、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技能操作考核
(1)技能操作考核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乐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技能操作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技能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增加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乐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乐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条件(包括档案材料审查、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审核)。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广播电视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以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起算。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管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乐至县纪委监委电话:028-23353838
五、咨询
报考者因报考条件及其它相关事务需要咨询,均须在报名前或相应事前致电询问。为杜绝多头解释、传话误差,来电最好由报考者本人询问,未获肯定答复就参加,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乐至县广播电视台:028-23330299;15082103020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乐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技能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附件:1.乐至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乐至县广播电视台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