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男性5名,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1名,身高160厘米以上;
(三)年龄20—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退伍军人;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
3.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的。
三、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以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或拍照),于3月6日前发送到qyqxczj@qq.com,纸质材料则需在参加面试前提交。
四、考试形式
我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详细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年薪约为5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间只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电话(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咨询了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笔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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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