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窗口工作人员20名。
工作职责:负责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咨询、报件预审,帮办代办、导服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石嘴山市户籍人员(2020年1月31日前取得),或区内外普通院校石嘴山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体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应用,能熟练打字、排版和进行网络化办公。
6.能讲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口齿清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石嘴山日报、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zwfw.shizuish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拍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一并电子版发送至市审批局邮箱sspfwglj@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下午18:00(以邮箱接收日期为准)。咨询电话:2010551。
1.考生要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拍摄图片必须清晰,易于识别,为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2: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笔试环节或适当降低招聘人数。
3.报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回复,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责任心、口头表达能力、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二次公告)。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应聘者被聘用后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合同签订。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且胜任本职岗位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组织培训,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不服从聘用、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有聘用、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二)相关待遇。被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执行基本工资(2500元左右)+绩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餐补助,统一制发工装。
五、其它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52-2010170。
(二)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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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