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财会岗位1名。
(二)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有接受连续的继续教育培训;
3、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中级职称、近两年从事会计工作的优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填写附件《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10日。
(二)提交材料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通过email发送至我院邮箱:fjshjkxyjy@163.com。文件压缩包格式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学历+办公财会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因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专业及通用技术,同时考查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最终考核,确定是否录用。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hbt.fujian.gov.cn/)、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1楼公告栏公示,公示期7个日历日。
(八)录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我单位通知拟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有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结束10个日历日内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录用资格将依名次递补。
本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
邮政编码:350013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9181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我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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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