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一)招聘职位:邵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6.邵武本地户籍优先;
(三)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3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良好者,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另有文章撰写稿件补贴、交五险一金,其他福利面议。
2.周末和节假日按照国家机关单位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邵武市张三丰大道武当路7号,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消委委秘书处
3.联系人:詹先生,联系电话:18950680958。
4.报名所需材料:《邵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面试和笔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入围最低分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写作。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与拟录用人数比例为1:3。笔试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岗位胜任所需的基本素质、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根据考试成绩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如果该轮招聘考生总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不符合我分会对该职位的要求,则不予聘用。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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