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5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3月11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请考生将《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箱(ldxzfwzx@126.com),咨询电话:0766-3818616。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领取准考证时,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应证书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后写上姓名);报名人员需要填好《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在附件上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在现场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交。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岗位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了解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时间: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至本人。
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高分在排名前);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和管理。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经费标准请示的批复》(罗府办〔2014〕6号)的规定,按每人每月2020元(含社保、医保、办公经费等)标准发放。
七、组织领导
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咨询投诉电话为0766-3818616。
本方案由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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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