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统计、中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相关专业;
2.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打字速度60个字/分钟以上,有较好的速记和归纳能力;
3.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兴趣、有热情,工作态度认真扎实;
4.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相关处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1.五天工作制,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薪酬待遇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年底双薪等。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不提供住宿。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至2020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和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底色不限)。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③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1-3的顺序重命名为“个人简历+照片、学历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szc+应聘人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yhrgs1@126.com,邮件主题为"szc报名+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初审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签到前先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也可)。
2.面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0年3月中下旬,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听写打字速度、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如综合表现符合岗位要求,则通知入围。
(四)体检
安排入围者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者与华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从事办案辅助工作。入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