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fjys.edu.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http://jszk.eeafj.cn/index.html)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的资格初审。考生应于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2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http://jszk.eeafj.cn/index.html)进行报名。具体时间以闽教师〔2020〕1号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按全省统一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分要求,最终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科目: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
3.笔试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由该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上述所有岗位的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2.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2020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为技能展示和课堂教学展示两部分。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的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时间拟定6月上旬,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按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和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九、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注意经常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陈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管理下,会同我校共同组织。驻教育厅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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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