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电气性能及安全检验员、电磁兼容检验员共5名;专业为临床医学与医学检验、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精密仪器及机械、机械电子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生物医学工程、声学、热能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光学或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有相关检验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志于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请于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填写并发送《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扫描版至指定邮箱,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符合条件人员请在2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等材料,邮寄至长春市崇文路669号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人事财务科收。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操作视疫情情况而定。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31日,考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专业和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专业和岗位,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10日。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或网络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2道题;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照招聘专业和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定拟聘人员。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22日至24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单位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负责对受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29日至30日。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九、工作费用
招聘费用统一由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
报名联系人:张文世
电话:0431-87833005、15943194309
邮箱:8969711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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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