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专业
此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乡镇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条件年龄为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20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含)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人:胡秋芳,联系电话:0563-8159109。
3.报名材料:填写《2019年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既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比例时,经招聘领导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如考生面试成绩第二名并列,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当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凡是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8159109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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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x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