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考核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服务于五指山市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承诺继续在我市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人员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员要求。被考核招聘人员应在单位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用。
(二)待遇保障。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全额财政预算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本次考核招聘的岗位均不限专业;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3日。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报名者请自行下载《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表后,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4张;服务期满考核鉴定表。以上材料均须扫描发送至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箱:rsj86622031@163.com。
4.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到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05室领取准考证。
6.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考核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和五指山党建网公布。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考核招聘的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考核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考核。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等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在时限要求内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经审核后,均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时参加统一组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则取消该岗位聘用资格。
(六)考察
根据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领导小组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给予聘用;反之,则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八)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为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有关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898-86624490;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86622031。
点击下载>>>
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