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获得经济学或管理学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2020年可获得上述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综合研究室专业技术岗2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从事过金融领域实务和研究工作者优先;
3.外语熟练,能够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4.身体健康;
5.应届毕业生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6.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填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将近期发表的代表作2篇、个人简历(包括1000字左右个人自述)、身份证及学历、奖励等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送金融所,(所寄应聘资料恕不奉还,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办公室收,邮编:100010(请在邮寄信件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E-mail:jrs@drc.gov.cn(请按“姓名+最终学校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20日
金融所将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考察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统一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论文评价,均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论文成绩占20%。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开展金融政策研究必备的政治素养、研究水平及工作能力。时间3小时。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0名,按照实际得分不低于75分确定)。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基本素质和沟通能力等。时间30分钟。
(三)论文评价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代表作进行专家评价,重点考察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四)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研究能力、外语能力和身体状况。
根据考察情况最终确认拟聘用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由金融研究所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相应待遇。
附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2020年3月23日